山西晋城空气能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 2022-12-14 阅读量: 2806 作者: 格美粤

为推进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进程,2022年11月17日,山西晋城发布了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2023年采暖季“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面格美粤空气能小编就来给大家说说山西晋城空气能电价补贴政策。


山西晋城空气能补贴政策


山西晋城居民家庭“煤改电”空气能电价政策


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煤改电”用户执行独立的电采暖电价政策。


(一)采暖用电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的“煤改电”居民家庭,可结合家庭采暖用电实际向所在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在以下三种计价方式中,自主选择最经济的计费方式。


峰谷时段计价方式:采暖用电执行峰谷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不执行阶梯电价,峰谷时段划分和用电价格按附件1居民用户类别执行。


峰谷时段计价方式:采暖用电执行峰谷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不执行阶梯电价,峰谷时段划分和用电价格按附件1居民用户类别执行。


用电量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期用电量在各市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用电量额度范围内(采暖期用电量额度=2600千瓦时/月×采暖期供暖月),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执行。

山西晋城空气能补贴政策

平段电价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用电价格0.477元/子瓦时。


(二)采暖用电与生活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煤改电”居民家庭,以采暖期开始前8月份和9月份的月均生活用电量为基础电量,采暖期内每月超出基础电量部分视为采暖用电量。其中:基础电量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采暖用电量按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煤改电”居民家庭“用电量计价方式”执行。


( 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煤改电”,用电单位可向所在地供电部门申请,自主选择按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煤改电”居民家庭“峰谷时段计价方式”或“平段电价计价方式”执行,峰谷时段划分和用电价格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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